关于开展青岛市“海鸥行动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问题的捷报比分
各在青高校: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实施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培育“海鸥行动”有关问题的捷报比分》(青人社规〔2017〕5号),促进我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开展,现就组织开展“海鸥行动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捷报比分如下:
一、大赛宗旨
青岛市“海鸥行动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(以下简称“大赛”)是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起,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、各在青高校及创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举办的全程化、全链条大学生创业培育和创业项目选拔工程。“海鸥行动”采用“创客培育+项目选拔+创业提升”的三段式创业培养模式,重点面向有在青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创客群体,通过在全市举办以引导式培育为特色的创业大赛,培育选拔一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团队,并纳入重点培养范围,提供集“场地+导师+资金+课程+商机+推广”六位一体的系统创业提升,形成“培育-选拔-提升”的全新大学生创业培育工作模式,培育大学生创业素质、创业理念和创业能力,促进大学生想创业、能创业、创成业,打造我市大学生创业培育品牌,培育创新创业人才,助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。
二、参赛对象
完成“海鸥行动”创业集训的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。
三、大赛安排
(一)项目海选
1.时间:12月12日前
2.内容:完成“海鸥行动”创业培育集训的人员,组建项目团队,在各高校集训基地或市本级集训基地报名参加项目海选。采取高校集训基地选拔推荐的形式,每个高校选拔推荐6个项目,共计最多126个参赛项目进入初赛环节。
(二)初赛
1.时间:12月15日-12月17日
2.内容:初赛采取项目计划书评审的形式,评选前30强项目进入决赛,31-60名获得大赛铜奖。
(三)决赛
1.时间:12月27日(周四)8:30-17:30
3.内容:决赛采取现场项目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,最终决出“海鸥行动”创新创业大赛金奖、银奖项目。
四、奖项设置
1.大赛设金奖10名,银奖20名,铜奖30名,并颁发获奖证书。其中,金奖项目按照5万元/项目的标准,给予创业启动资金奖励。
2.大赛设优秀导师奖10名,颁发获奖证书。
3.大赛设优秀组织奖及优秀参与奖,颁发获奖证书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请各高校组织选拔推荐参赛项目,每个高校选拔推荐6个项目;
2.参赛项目负责人和答辩路演人等团队主要成员须为完成“海鸥行动”创业集训的合格人员;
3.请各高校于12月12日下午16点前项目推荐名单、参赛项目的电子版商业计划书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;
4.请各参赛选手添加大赛微信公众号,具体参赛流程和要求将在项目申报后由大赛主办方具体捷报比分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“海鸥行动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政府主导的公益比赛,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;
2.为了确保大赛公平公正,比赛将邀请监督人员全程参与。
市人社局联系人:胡乔 电话:0532-68611110
大赛报名咨询: 杨攀 电话:13375588530
“海鸥行动”微信公众号:青岛海鸥行动
大赛邮箱:qdseagullplan@163.com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8年1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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